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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湖岭镇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表时间:2023-06-01 分享到: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3〕171号)、《湖岭教育学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湖教〔2023〕33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文伟

  副组长:金志博 项敬霞 周亮燕

  成  员:潘光信 周岩生 叶光兴 金永长 陈志军

  王克服 吴奇伟 王品寿 周雯萱 周岩锡 项益利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潘光信

  成  员:王品寿 周雯萱 吴奇伟 周岩锡 项益利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 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二)七年级新生凭《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湖岭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入我校)。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2023年,全市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瑞安市公办学校施教区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已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

  网络报名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手机先安装“浙里办”APP,同时注册账号,已经注册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网络报名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一: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方法二: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击“入学服务”中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实时查询信息,同时系统将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发送监护人1手机。其中,参加网络报名公办学校的新居民子女,其审核、录取等信息,将于对应教育学区网站上发布。

  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参照:瑞安市教育局官微或“瑞安教育发布”或其他媒体上发布的“招生报名指南”。

  2.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我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查验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我校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网络报名有困难的可致电学校咨询,或带相关材料(户口本与学生信息表)到学校,学校将安排老师协助报名;协助报名时间6月2日-6月4日(上午9点-晚上21:00)。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第一、二、三批招生

  1.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一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则如数录取;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

  2.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则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3.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三批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则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4.学校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接收由学区统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若尚有剩余学额,启动招收原林川镇金川学校(初中)、溪坦学校(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

  5.因超计划数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参照《2023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附件3)相关规定,由市教育局和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到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二)第四批招生

  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前三批和接受统筹(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等)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第四批招生按区域分两轮招录:

  (1)第四批第一轮对象:

  ①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全额期房的业主子女;②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事实房产的业主子女。

报名要求:全额期房业主须提供本人或其父母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金额以合同数据为准)、预告登记证,及其父母具有瑞安市户籍的户口本、在片区内居住的社区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和工作证明。

  事实房产对象须提供事实房产所在地村居(社区)证明、购房合同及汇款依据、连续一年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及其父母具有瑞安户籍的户口本和在片区内工作证明。

  (2)第四批第二轮对象:施教区外确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方式:家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带户口本(复印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信息表,于规定时间登陆网站报名,网络报名有困难的可带以上材料来学校,我校将安排老师予以现场指导。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见附件一

  (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

  (三)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其入学根据军政〔2021〕247号、浙政联〔2013〕2号及瑞政办〔2014〕164号文件执行。其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根据学生(家长)意愿,由市教育局在学校招录前无障碍优先录取。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3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附件6)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优待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四)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五)推行“长幼随学”服务。为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我校在不突破上限班额前提下,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推行“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捆绑报名入学。

  七、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七年级招生10个班,45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入学对象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65489092  65497900  

  (二)学校网站://hulingzz.rajyj.com/

  (三)监督电话:65487968;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市教育局:65890963;

  湖岭镇纪委:65486287;

  湖岭学区:65497313。

 

瑞安市湖岭镇中学

2023年6月1日

 

 

 

 

 

 

 

 

 

 

 

 

 

 

 

 

 

  附件一:我校施教区范围

  施教区范围:

  繁湖社区(原繁华居民区)、大同村、新涨村(原牛端头、下者村)、湖西村(原山前、松坦、盐店、闲心寺村)、四古山村、秀源村(原东坑、西坑、东坑山、呈岸村)、湖源村(原天长、源口、天长山、新垟、戊林村)、大岭垟村、永瑞村(原盘龙山、丁山、湖东村)、汇川村(原冯岙、项垟、新社、马车湾、雅村村)、峰元村(原元底、峰垟村)、金子山村(原河上垟、瓦窑头、上寮村)、坳后村、黄林村、均路村、永乐村(原亦垟、呈店、上埠坦、永胜、凤山头村)、永川村(原宅西、吴垟、呈岙村)、巾仙溪村(原江山炉、南坑炉、白水济、直干村)、联丰村(原朱垟、下社垟村)、六科村(原六科、草岱、南岙垟村)。

  芳庄乡:山坑村、行己村(原周湾、尾垟下、方岙头、蒋山村)、金山头村(原光头、叶山、余山村)、黄金坳村(原黄金坳、钟山、森岙村)、周垟岗村(原周垟上、周垟下、三角头村)、三川村(原直坑、南坑、黄深坑村)、新瑶村(原光辉、加速、侯垟、龙树、庄下、章坑、大河村)、云溪村(原卓庄、东元、上瑶、西屋、后垅、宋坑、娄山村)。

  湖岭镇潮基片:潮至村(原岩头、下街、上街村)、南溪村(原路头、下店村)、大河村(原河山、大岭脚村)、陶溪村、贾岙村。

 

  可自主选择到我校就读的对象(自主选择对象享受施教区内学生同等待遇)

  原林川镇金川学校(初中部):岭下村(原分水岩、林胜、林下、木坑村)、川和村(原朱元、英山、叶庄、李东、东川、吴元村)、对川村(原对坑、山林、小林源、大路前、杜山、丰门村)、金岩头村(原金岩头、金星村)、金坪村(原岩下、陈山、茶石、平齐、下坑浃、雪尖山下村)。

  原林川镇溪坦学校(初中部):溪坦村、东南社村(其中的原水干岸、小坑村)、平和村(其中的原办山、大坪、白沙降、定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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