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瑞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8〕89号)精神,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18年招生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市政府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招生过程、信息全面公开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组 长:项维元
副组长:詹子学、金志博、林小玲
成 员:项敬霞、潘光信、叶光兴、尹文伟、金永长、张文渊、吴奇伟、姚国夫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项敬霞,成员:潘光信、吴奇伟。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二)七年级新生凭《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到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与招生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不动产证(房产证)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无不动产证(房产证)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的小学毕业生;
第四批:施教区外拥有瑞安市户籍的需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本批次分两轮招生:
第一轮:在湖岭集镇有房,但无不动产证(房产证)的人员子女,采用“水、电优先原则”统筹入学, 施教区范围内经商的经营户子女,提供三年以上(含三年)租赁发票、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发票、有效工商执照等。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或本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18年6月30日,水电发票或凭证时间截止于2018年5月31日。
第二轮为施教区外,拥有瑞安市户籍;且在施教区内有监护人的需要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时间。
招生录取批次 | 具体时间 |
第一、二、三批网络预报名 | 6月16日—6月23日 |
第一、二、三批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 | 6月23日 |
第一、二、三批公示 | 6月25日 |
第一、二批补报,第四批第一轮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 | 7月14日 |
第四批第二轮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 | 7月14日 |
第四批第一轮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 | 7月16日 |
第四批第二轮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 | 7月18日 |
新居民子女(学区统筹) | 6月2、3日;7月1、2日 |
五、录取程序和方式
(一)第一、二、三批:
1.网络预报名:根据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在网络预报名时,请登录学校网站点击“新生报名”,或登录http://bm.rajyj.com(电信用户)或http://ydbm.rajyj.com(移动用户),打开招生报名平台。第一步:注册。点击“注册”按钮,输入新生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两次),点击提交,出现“提交成功”提示表示注册完成。第二步: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平台,用注册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的“完善个人信息”,逐项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认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第三步:打印报名表。点击左侧菜单上的“打印报名表”,查看内容无误后点击“打印”。
注:具体网络预报名操作见《瑞安市招生报名系统使用手册》及报名须知。
2.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6月23日
地点:凌志楼一楼
3.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1)《学生基本信息表》 (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和入学对象所在页)(A4纸张复印);
(3)与户籍一致的父母或本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打印的网络预报名材料一份。
4.审核公示: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人员严格核查报名对象提交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报名结果分批在学校公众号及学校大门口公示5天。
预录取公示时间: 6月25日。
5.录取程序:录取第一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学校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第二批预录取。学校招收第二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按照住建部门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第三批招生,额满为止。如仍有剩余学额的,根据瑞教义〔2018﹞89号文件精神,启动第四批次招生程序。
(二)第四批次第一轮:
1.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7月14日
地点:凌志楼一楼
2.录取公示时间:7月16日(公示在学校公众号及学校大门口)。
3.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1)《学生基本信息表》 (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A4纸张复印);
(3)其他证明:三年以上(含三年)租赁发票、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发票、有效工商执照等。
4.审核录取: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三)第四批次第二轮:
1.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7月14日
地点:凌志楼一楼
2.录取公示时间:7月18日(公示在学校公众号及学校大门口)。
3.需提交材料:
(1)《学生基本信息表》 (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A4纸张复印);
(3)施教区内有监护人的证明。
4.审核录取: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六、招生计划
招10个班,共450名学生,具体见瑞教义[2018]89号文件。
七、有关政策说明
1.学校施教区按照《湖岭教育学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湖教〔2018〕19号)文件执行。
施教区范围:
湖屿桥社区、坑源社区、永安社区、桂峰社区,52个村(居):繁湖居民区、大同(含前街、兴北居民区、阳光小区)、闲心寺、四谷山、盐店、松坦、山前、雅村、项垟、马车湾、新社、冯岙、大岭垟、丁山、湖东、盘龙山、牛端头、下者、新垟、戊林、源口、天长、呈岸、东坑、西坑、东坑山、天长山、均路、江山炉、南坑炉、白水济、直干、亦垟、呈店、上埠坦、永胜、凤山头、宅西、吴垟、呈岙、朱垟、下社垟、六科、南岙垟、草岱、峰垟、元底、坳后、河上垟、瓦窑头、上寮、黄林。
芳庄乡31个村:山坑、周湾、钟山、黄金坳、周垟上、周垟下、光头、叶山、余山、森岙、直坑、南坑、黄深坑、三角头、尾垟下、方岙头、蒋山、上瑶、卓庄、东元、光辉、加速、侯垟、梅树、西屋、庄下、章坑、大河、后垅、宋坑、娄山。
林川镇7个村:溪坦、水干岸、小坑、办山、大坪、白沙降、定岗(可自主择校到林溪学校)。
2.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3.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18年6月30日。
4.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报名。
5. 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
6.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
7.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
8.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外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和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及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证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外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根据瑞政发〔2009〕101号文件执行。
(3)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瑞安市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教义〔2014〕39号)文件执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根据《瑞安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教义〔2017〕136号)文件执行。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
9.因特殊原因或超计划数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由市教育局和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到片区范围内有剩余学额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10.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到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学校随班就读。
八、招生纪律要求
(一)凡因漏报、误报、不报等各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报名手续的一、二、三批小学毕业生,一律由市教育局统筹分流到其他学校。
(二)小学毕业生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水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特别要严格把关入学条件和年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确保本施教区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招生结果要按录取批次第一时间在学校公众号或学校宣传栏公布。
九、招生电话与监督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瑞安市湖岭镇中学0577-65487123
联系人:项老师、潘老师
2.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65651831
湖岭镇纪委:65486287 湖岭教育学区:65497313
瑞安市湖岭镇中学
2018年5月16日